来源:北京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:2025-06-10 03:28
近日,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1、对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,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自住住房,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%降低至20%。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%。
2、提高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,高层次人才在北京市购买自住住房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。
3、放宽职工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龄限制,房龄未超过20(含)年的,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%;房龄在21-30(含)年的,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%;房龄在31-50(含)年的,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20%;房龄超过50年的不予受理。且二手房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房屋剩余使用年限。
来源: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